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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互监督 团员垂范做表率——记2203班团员评议活动
发布时间:2025-02-26 丨 文章作者:王越 丨 阅读次数:459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对团员进行团员意识教育和民主评议建设的一项常规工作。为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在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2203班2月21日下午在年级部会议室举行了团员民主评议活动。

班主任沈阳提前宣读评议制度,细节和操作方法。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团员评议标准

“优秀”

(1)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积极学习党的理论,思想进步,政治立场坚定;(2)严格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缴纳团费,服从组织安排;(3)在团员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乐于助人,团结同学,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承担团内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4)严格要求自己,主动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2、“合格”

(1)拥护党的领导,学习党的理论,政治立场正确;(2)遵守团的纪律,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缴纳团费,服从组织安排。遵守法规校纪,无违纪行为;(3)在学习或工作中表现良好,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一定的集体荣誉感。(4)能够进行自我批评,努力改进不足。

3、“基本合格”

(1)基本拥护党的领导,但对党的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政治立场基本正确。 (2)基本遵守团的纪律,但参加团组织活动不够积极,偶尔不按时缴纳团费。(3)在学习或工作中表现一般,能够完成基本任务,但缺乏主动性,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较少。(4)集体意识较弱,团结同学方面表现一般。自我要求不严格,缺乏自我批评和改进意识。

4、“不合格”

(1)对党的领导缺乏坚定支持,不学习党的理论,政治立场模糊或有偏差。(2)不遵守团的纪律,经常不参加团组织活动,不按时缴纳团费,不服从组织安排。(3)在学习或工作中表现较差,不能完成基本任务,缺乏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的意识。(4)集体意识淡薄,不关心集体,缺乏团结同学的精神。自我要求松懈,缺乏自我批评和改进意识,甚至有不端行为。

活动最后团支部书记李琳薇公布本次评议活动的结果。

 

 

通过本次民主评议活动,是对团员进行团员意识教育,提高团员素质的重要方法,是一项“从严治团”,增强团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 的必要举措,也是切实增强团员的模范意识,充分发挥团员模范作用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