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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四中学大明奖励基金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1-04-08 丨 文章作者: 丨 阅读次数:6531

2018年9月,宝文置业(安徽)有限公司向合肥四中捐赠人民币500万元,分期拨付,每年50万元,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和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激发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鼓励教师在教学岗位中做出优异成绩,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氛围,带动教风、学风、校风良性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彰显大明奖励基金“奖优褒先”的设立初衷,以服务于教师的专业成长为基本原则,通过一定的奖励方式,引领教师树立专业化发展意识,充分张扬教师在自主发展中的成果,以科学的发展观提升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营造学校和谐文化氛围。

二、评选对象

合肥市第四中学全体在编在岗教师

三、奖项设置

(一)团队合作奖

用以表彰具有突出贡献的教研组、年级部及部门,主要从教科研活动、教学业务成绩、级部管理、办公室建设、教师专业化成长、信息化建设、党建党务、部门特色活动开展等维度展开评价。具体评比工作由教研室、校长室负责。

(二)个人单项奖

1.教学质量奖

用以表彰教学成果优秀的学科教师,主要从校际重大联考以及校内重大考试成绩、学期教案检查、学期听课记录检查等维度开展评价。具体评比工作由年级部负责。

2.育人贡献奖

用以表彰在育人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班主任教师及科任教师,主要从班主任班级管理、社团文化创建、学习成绩、研学活动、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等维度展开评价。具体评比工作由学生处负责。

3.教研成果奖

用以表彰在教科研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教师,主要从课题研究、论文发表、教学技能大赛(包括优质课大赛、解题赛)、教师演讲诵读比赛等维度展开评价。具体评比工作由教研室负责。

4.优秀指导奖

用以表彰在学生学科竞赛培养、研究性学习、科技创新大赛、体育竞技、社团活动等的指导上具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具体评比工作由科创中心、体育组、学生处以及团委负责。

5.教育服务奖

用以表彰在行政教辅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主要包括各职能处室专(兼)职人员、学校宣传、优秀共产党员等。具体评比工作由校长室负责。

6.个人发展奖

用以表彰在个人发展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教职工,主要从体育竞技、阅读文化、公寓文化、节能环保等维度展开评价。具体评比工作由工会、总务处负责。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执教道德。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遵纪守法,热爱学校,爱岗敬业,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扎实学识、开阔视野、创新精神,教学能力强,教学水平高,教育教学效果好。

4.以生为本,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爱校如家,爱生如子,深受学生喜爱,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5.团结同志,善于合作,乐于奉献,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和其他任务。

(二)约束条件

1.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严重违纪行为。

2.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教学失误。

3.近三年无旷工行为(包括业务和政治学习、党员组织生活、教研室学习活动或其它应该参加的活动)。

4.评选年度内累计病、事假未达20天以上。

五、奖励办法

1.学校对获奖教师进行统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获奖教师的事迹材料存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职务晋升以及职称评聘优先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向上级部门评优评先的优先推荐人员。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各年级、各部门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优秀教师评选的宣传、发动和评选工作,顺利推进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2.公开透明。各年级、各部门在评选过程中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庄严神圣行使自己手中的投票权。

3.宁缺毋滥。各年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核,将真正符合条件且长期战斗在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

4.示范引领。受表彰教师应在教学方面成绩突出、做出表率,能在学校起示范引领作用。

七、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合肥市第四中学

2020年10月20日

2018年10月18日,经全体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10月20日修订,经学校支委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