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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四中青史学社制度章程
发布时间:2020-06-24 丨 文章作者: 丨 阅读次数:4648

第一条  本社团名称为【青史学社历史学科类社团

第二条  社团的宗旨:秉承“一切为了学生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挖掘学生的内在潜力,发展学生的特长和张扬学生的个性,突出我校办社特色;以历史社团活动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营造学生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三条 社团的主要任务:

()丰富学生自我学习的内容,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提供展示自我的空间和平台,建设健康、活泼、高雅、向上的校园文化。

()加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组织以及能力的提升,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                                                               

()宣传历史文化知识,了解地方历史知识;                                

()尝试创作与历史相关的作品。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社团全体大会主要职责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审查同本社团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三)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四)选举本社社长及下属各部门部长,决定组成人员。聘请指导老师和顾问。
(五)确定社团重大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

第五条   青史学社组织机构

青史学社成员由两名指导老师(廖祥蕾老师,汪子昱老师),正副社长各一名、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外联部部长各一名及12名一般成员构成。

 

第三章 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申请加入本社的社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拥护本社章程;

(二) 为本校正式学籍学生;

  (三) 有加入本社意愿;

  (四) 热爱历史,热爱家乡;

  (五) 遵守校规校纪,热心于社团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

  (六)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

第七条 社员入社程序

  (一)提交入社申请书,填写社员登记表;

(二)班主任、年级部主任签字同意;

(三)经社团指导教师和社长讨论通过。

第八条 社员的权利

  (一) 具有社团入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可对社团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 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九条 社员的义务

  (一) 遵守社团的章程及其他各项制度,服从活动安排和统一领导;

  (二) 准时参加社团举行的各项活动,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积极完成社团委托的各项工作;

(三) 维护社团的团结和声誉。

第十条  所有会议均设立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包括到场人数、会议主题、会议内容、决定决议等。所有会议均须进行考勤,不得迟到或缺席,因故不能出席例会或迟到者,需在会前向社长请假,由社长落实后方可准假。

第十一条 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订和修改本社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本社委员;

(三)决定本社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社长职责:

(一)按时到场,并负责各项活动及文件档案的搜集工作。

    ()严格管理社团,积极引导社员弘扬正气,提高学生凝聚力和上进心。                     

  

 第四章 社团的管理

第十三条 档案管理

对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的记录、整理、存档。

第十四条 社团经费来源

(一)会费;入社每位社员需缴纳20元社费。

(二)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第十五条 本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前要有计划,事后要有总结。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二十条   本社团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青史学社

201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