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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四中学部分信息化项目运维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5 丨 文章作者:陈俊杰 丨 阅读次数:24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市第四中学拟就“合肥市第四中学部分信息化项目运维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合肥市第四中学部分信息化项目运维采购

2.项目性质:服务类

3.招 标 人:合肥市第四中学

4.项目预算:9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二、项目概述

合肥市第四中学已建成运行数年,学校现有部分信息化质保期已满,内容包含:steam教室、2020年智慧课堂、学生美学素养培养中心、计算机机房(5、6机房)、多媒体和录播教室、合肥四中官网及业务服务器等项目维保。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现申请对以上项目中的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进行采购。因合肥四中现有信息化运维项目至2024年6月1日到期,为便于后期统一采购、管理,计划本次采购运维服务期限为2023年12月1日-2024年6月1日,中标人需要至少提供5人进行驻点,主要负责日常问题的现场处理,驻点人员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必须驻场在采购人提供的办公场所(每天签到),为采购人提供日常巡检和故障诊断排查工作,并对设备日常情况及维修情况进行记录归档,同时节假日期间必须保证能够随时提供现场服务。不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该驻点工程师,如该驻点工程师不能满足采购人日常服务需要,在采购人提出更换后一周内,成交供应商必须予以更换。为了确保维保服务的整体解决能力,及时解决维保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点。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为本地注册(“本地”指合肥);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9:30-2023年11月22日17:00,逾期递交的竞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竞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材料递交方式:

(1)材料递交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迎淮路与天津路交口合肥市第四中学景贤书院五楼数据资源中心 陈老师收 电话:0551-62899597,注明投标人姓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2)EMS: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迎淮路与天津路交口合肥市第四中学/ 邮编:230601  电话:0551-62899597,陈老师收。请在邮件上注明“合肥市第四中学部分信息化项目运维采购”。  

3.竞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副本叙述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密封提交。

4.评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1月24日   上午:9:30

5.评标地点:合肥市第四中学           

五、合同签订及付款

1.合同有效期:签订之日起半年。

2.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本项目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的100%。

六、备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学校现状及需求结合现场踏勘情况,综合报价。

合肥市第四中学部分信息化设备维保项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