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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四中2024年校服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4 丨 文章作者:学生处 丨 阅读次数:3299

        为了深化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的品质,更好展现学生精神面貌,加强范学校的日常规范化管理,强化学生集体归属感,传承平等精神,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皖教基(2023)6号】文件精神及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对中小学校服选用的有关要求,广泛收集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经校党委校长室研究决定,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2024年校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合肥市第四中学学生校服采购。

        2、项目预算:无(实际金额以家长最后订购数量为准)。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校服选用领导小组自主确定供应商)。

        4、项目内容:春秋装、夏装和冬装校服。

        5、供货时间:按学校要求准时供货。

        6、产品质量:必须达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GB/T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标识完整齐全,必须对学生体质无任何不良影响,并按照《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并执行校服验收检测制度。

 

        二、项目要求

        校服选用将经过全面而严格的评估,涵盖款式、面料、工艺、价格及服务等关键要素,款式设计可以参照学校现有款式,要求符合四中校园文化、符合高中生特点、材质舒服、质量良好,价格实惠,最终,所有入选的校服款式均需经过评标小组的严格审核与认可,以确保其符合学校的标准要求。

 

        三、投标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企业必须为服装生产厂商,具有生产经营服装(校服)的历史,具有工商、税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企业需有完善的服装生产质量责任制度和保证体系,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③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校服黑名单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1、投标时间:2024年9月4日-9月11日上午11:00前。

        2、投标地点: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内,将相关投标材料交至合肥四中学生处。

        3、投标联系人:学生处黄老师,联系电话:62899516

        4、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12日。对已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校服设计方案、售后服务水平等,从中筛选出最优的4家供应商,并电话通知筛选出的供应商,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评比。

        5、现场评比时间:根据资格审查的情况电话通知。

 

        五、投标材料要求 (竞标材料份数: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密封提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

        1.封面、目录、投标函。

        2.企业简介。

        3.企业营业执照(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法人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企业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售后服务及质量保障承诺书。

        8.符合四中文化和学生特色的供货、设计方案。

        9.参加现场评比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自产的实物样品,中标后需按要求实行双送检。

 

        六补充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即视为同意本招标公告的各项条款。

        2.报名单位无论是否中标,标书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招标单位不承担样品制作、检测等任何费用。

        3.本次招标,如参加投标的企业少于3家,则不予开标,另行组织招标。

        4.公示期满且公示期间无异议后,本次中标企业采取1+1+1模式签订合同,每年实行考核制,由学校和校服选用组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达良好以上可以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最长不超过三年。

        5.采购方没有义务向投标单位解释招标结果。

 

         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合肥市第四中学2024年校服招标领导小组所有。

 

 

 

 

合肥市第四中学

2024年9月3日